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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6月2日 星期二





不管你要叫消費券、振興券、三倍券whatever,大家都是一樣的東西(或是說87分像),總而言之就是英文的Voucher,具有兌換價值的意義,刺激經濟確實得靠它。而且要發揮效果,振興經濟當個好國民,除了靠商店業者促銷,消費者更得多買一些「預期外的東西」。

而經濟部長沈榮津,在推導乘數效果時,認為可以創造出1112億的效果。真是如此嗎?從制度上來檢視,沈榮津的假設至少有3個前提,所以這樣的推估恐怕是太過樂觀了。甚至我認為經濟效應,頂多跟當年的消費券差不多。




比起發放現金,2009年的消費券時,包含印刷、發放的行政成本,就高達20億。今年印製三倍券,或是先前討論的酷碰券也是如此。比起發現金,政府多花這些成本,就是怕振興經濟刺激消費期間,造成的「替代效果」,沒有創造額外的消費。

台灣2019年第三季儲蓄率,高達33.72%來想,發放現金確實有可能,造成領了不消費,或是完全替代原本預期消費的的窘境,這就是替代效果。Voucher雖然等同現金,也會產生替代效果,但至少印了這個東西,人們必須用在採購上,不論是勞務或是商品都是。花20億避免多少替代效果,就要看人們敢不敢買、商家敢不敢促銷。

所以明顯地,若要振興,消費券效益>>>>>現金,應該是沒有問題的。這也是為什麼蔡總統跟行政團隊,寧可打臉2008年11月19日的自己,推翻「消費券政策大轉彎證明民進黨主張的正確性」的說法。





至於經濟部估算的效應,大約有1112億元,這又是怎麼算出來的?根據沈榮津的說法,3000元的三倍券,平台業者加碼打8折,加上店家又打8折促銷優惠,每份效果就變成了4687元。乘上2359萬國人與15萬外配,就大約是1112億元。

乘數效應模型:
k:乘數
c:邊際消費傾向
k = 1/(1-c)

從沈榮津說法,打八折就可假設邊際消費傾向c是0.8,算出來的乘數k為5。意思是若這個Voucher錢滾錢後,根據等比級數窮盡總和的概念,最多可以創造出5倍的效果。而經濟部只算到第二重,也算是「保守估計」的1.56倍。但其實這計算的前提非常多,首先得假設各大平台都願意8折優惠,同時底下也有商家配合再8折優惠,再加上所有人都在這些地方消費,才有可能達成。光是這個前提,計算就很天方夜譚!

首先,平台跟商家會到兩重層級的其實不多,搞不好是重疊的架構,如此就只有一重的8折效應。如此效應最極端的計算,就只剩下889.6億。再者,Voucher的上頭就寫著不能找零,就是要大家配合面額整數整數地買,還可以再額外補上一些現金消費。可是這時經濟部自己跑出來說,若是商家願意找零,也不會禁止,這樣的作法不僅不會有額外消費,而且變相變現,鐵定又會讓乘數效果大打折扣。

當年的經建會,推估消費券的替代效果大約是6到7成,對GDP的成長為0.28%到0.43%,遠低於預期的0.64%。今年人民花1000元購買的三倍券,能達到1112億的效果?我只覺得「好難」、「好拚」、「好努力」。期待經濟部與國發會公布的數字,我們拭目以待。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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